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11-1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孙雄 | 独立董事 | 因公 | 肖幼美 |
孙良媛 | 独立董事 | 因公 | 肖幼美 |
胡翔海 | 董事 | 因公 | 陈少群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公司董事长陈少群先生、总经理曾湃先生、现任财务总监陈阳升先生、原财务总监马彦钊先生、计财部部长俞浩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8,859,181,920.52 | 9,112,759,008.27 | -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096,250,115.74 | 3,078,735,307.60 | 0.57% |
股本(股) | 768,507,851.00 | 768,507,851.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03 | 4.01 | 0.5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333,164,998.66 | 326,424,656.37 | 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注1) | 17,119,973.71 | 34,420,624.65 | -50.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注2) | -374,390,581.46 | 256,132,638.05 | -246.1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注2) | -0.49 | 0.33 | -248.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注1) | 0.02 | 0.04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1) | 0.02 | 0.04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1.19%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0.52% | 减少0.16个百分点 |
注:
1、2011年一季度,公司归属股东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1)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减持深深宝股票获得税后收益1,699万元,而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无此项收益;(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因市场尚未正式开业,2011年第一季度亏损约649万元;
2、2011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下属企业退还客户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2011年第一季度,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52,674,595.3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0.4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6,600.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957,221.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132.34 | |
所得税影响额 | -2,904,703.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228,987.05 | |
合计 | 5,880,264.1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8,66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165,358,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2,028,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广州铁路集团广深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 | 11,212,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11,212,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90,5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12,7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88,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6,999,8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99,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665,353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了127%,主要是公司增加对联营公司借款及子公司长春公司支付代垫土地拆迁补偿款所致;
2、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了46%,主要是子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及进出口业务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3、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了269%,主要是公司计提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了54%,是子公司福田公司归还到期贷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了42%,主要是支付上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去年增加了37%,主要是下属批发市场应税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7、财务费用同比去年增加了136%,主要是贷款利息随贷款的增加而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同比去年减少了70%,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深宝股权实现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收入同比去年增加了88%,主要是比去年同期相比,本期子公司农牧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同比去年减少了48%,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对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去年减少了50%,主要是公司去年同期减持深深宝股票获得收益,而本期无此项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公司因市场尚未正式开业,本期亏损约649万元;
1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去年减少了40%,主要是子公司本期收到的与业务相关的客户保证金减少所致;
13、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去年增加了282%,主要是子公司本期向客户退还保证金和押金增加所致;
1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去年减少了100%,是去年同期出售深宝股权所致;
1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去年大幅增长,主要是子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16、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去年增加了1443%,主要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去年增加了259%,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支付市场工程建设款项增加所致;
1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去年增加了176%,主要是公司对联营企业出资增加所致;
19、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去年减少了100%,是去年同期公司代支付政府土地补偿款所致;
20、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去年减少了92%,主要是子公司收到政府专项应付款项减少所致;
21、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同比去年减少了90%,是部分子公司尚未对2010年度利润进行分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1]31号),公司被列为深圳辖区26家实施内控规范试点重点公司。
2011年一季度完成工作如下:
1._完善内部控制组织保障
公司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将原风险控制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确定内控规范及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参与人员为:以董事长为组长的风控领导小组成员9人;风控办工作人员3人;各二级企业风控领导小组成员;总部及各二级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内控风控专员、其他参与人员。
2._参加内部控制建设培训班
3月8日-11日,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计财部相关人员参加深圳证监局举办的内部控制建设培训班。
3._确定聘请内部控制咨询机构
确定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咨询机构后,进一步与其沟通拟定工作计划及内控实施方案。
4._讨论制定内控实施工作方案
经过多次讨论公司确定了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实施范围、重点工作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注1 | 承诺事项(1)和(3)已履行完毕,其他承诺正在履行当中。 |
公司原11 家法人股东 | 注2 | 承诺事项(1)已经履行完毕,承诺事项(2)正在履行中。 | |
股份限售承诺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注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资局在《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
(1)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则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二个月的最后五个交易日内,即2006年9月5日至2006年9月11日,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人民币4.25元/股的价格将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局,具体实施程序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商业银行于2005 年8月1日为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编号为“深商银(营)保函字(2005)第122号”不可撤销履约担保,最高担保金额1,014,691,830元,担保期间为自农产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满12个月。深圳市商业银行保证,如果深圳市国资局未及时支付履行《承诺函》所需的有关资金,则根据农产品公司的申请及相关文件,立即支付履约保函最高金额的款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专用资金结算账户中,以支付深圳市国资局向流通股东买入农产品公司流通股。
(2)在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在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后两年内如确需减持时,也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配售等方式进行,且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承诺的购买价格人民币4.25元/股。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农产品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3)在实施购买股份时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将在购买股份实施完毕六个月后的一个月内实施维持农产品公司上市地位的方案。
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8月14日、21日、28日和2006年9月5日、8日、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上。
注2、公司原11 家法人股东在《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
(1)公司11家法人股东将其拥有的农产品股份的50%,合计26,204,253股,按照不低于公司被批准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前的交易日收盘价3.4元/股,且不高于3.66元/股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管理层,建立公司管理层约束和激励机制;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农产品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相关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9月15日和2006年12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1月11日 | 深圳 | 实地调研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拓展考虑的因素、农超对接对批发市场行业的影响、民润公司的历史沿革及民润事项的进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平湖项目的进展情况、批发市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网络化战略的优势、公司生产加工业务的经营情况 |
2011年02月14日 | 深圳 | 实地调研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民润事项进展、平湖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新拓展项目进展情况、批发市场反应出的农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情况介绍 |
2011年03月03日 | 深圳 | 实地调研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公司盈利模式、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前景、公司网络化战略的推进情况、平湖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异地拓展市场主要的考虑因素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陈少群
现财务总监(签章): 陈阳升
原任财务总监(签章):马彦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