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增加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1-01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加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2日发出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6日召开。2011年4月28日,持有公司66.71%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以下临时提案,提请本次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变更中国化学住所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中国化学住所地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如下: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20 号(邮政编码:100029)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07)
二、《关于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化学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按照公司有关设备、劳务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11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原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2010年报审计业务。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4月22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