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1-1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二十八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 分别是何国纯、刘先福、饶东平、王权、莫庆鹏、宋振雄、赵振、何以全、孟勤国、董威。李东、孟杰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莫庆鹏、刘先福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2名监事和3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何国纯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决议通过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拟合作投资项目的报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五洲房地产公司”)为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经营业绩,尽快成为公司利润增长支撑,拟与广西中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缅公司”)、广西福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福田公司”)合作投资开发“东盟国际文化广场(暂定名)”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16.76亿元,五洲房地产公司以现金投入不超过5亿元,中缅公司和福田公司以项目土地和后续现金投入,三方成立项目部共同投资开发管理。五洲房地产公司占项目权益45%,福田公司占项目权益33%,中缅公司占项目权益22%。中缅公司、福田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广西德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缅公司88%的出资权益,直接持有福田公司100%的出资权益),双方占项目权益合计55%。
上述投资事项将根据董事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