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1-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山下湖 公告编号:临2011-15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5月3日接到第一大股东陈夏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6296429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6.07%;其中限售流通A股34722322股,无限售流通A股11574107股)通知,陈夏英女士将其所持公司的无限售流通A股中的1000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1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本次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5月3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陈夏英女士本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1.6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5%。截至2011年5月3日,陈夏英女士累积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额为127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7.4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4%。
特此公告。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