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和发行底价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和发行底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8,467,5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按照2011年3月24日公告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3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3月30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1年3月3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4月6日。目前,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2010年7月8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及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6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底价为27.49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18.2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27.49-0.06)/(1+50%)
=18.29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含1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公司于2011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原不超过2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4亿元,且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发行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1,700.38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214,000(万元)/18.29(元/股)
=11,700.38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与发行底价。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1,700.38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保荐人指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王玉琴
联系电话:0991-3762327,0991-3719668,13999142960
传 真:0991-8637008
保荐机构联系人:孟繁龙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转6048 13510608076
传 真:0755-82133423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