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1-01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于2011年5月6日上午9:00在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0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1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树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3,090,804.01元,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08,294.70元,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0,616,589.40元。剩余部分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6,187,813.21元,扣除已分配2009年度现金股利15,300,000.00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63,053,733.12元。
按照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董事会提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派发股利总额17,000,000.00元,剩余利润46,053,733.12元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表决情况:43,754,8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票数的100%,60,245,16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43,754,8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票数的100%,60,245,16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TEREX EQUIPMENT LIMITED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61,22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票数的100%,42,780,00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43,754,8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票数的100%,60,245,16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5亿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43,754,84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票数的100%,60,245,16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及其报酬55万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为工程机械产品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04,000,0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张承根律师、佛显存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做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