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加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1-01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加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2日发出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6日召开。2011年5月6日,持有公司66.71%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以下临时提案,提请本次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承包国内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环境治理;承包化工、石油、医药、电力、煤炭等工业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和服务;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线路、管线及设备成套制造安装;承包境外工程;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工业装置和基础设施运营及产品销售。(经营范围最终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境外工程的承包;化工、石油、医药、电力、煤炭工业工程的承包;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和服务;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管线、线路及设备成套的制造安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装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4月22日和2011年4月3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