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向全体股东发出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5月10日上午9:30,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长刘汉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公司股份393,427,963股,占公司总股本687,520,000股的57.2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现将审议结果公告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公司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预案》
由于行业竞争加剧,同时国内面临较大通胀压力,国家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不断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大力控制银行贷款规模。为确保2011年的经营计划顺利完成,使在建及新建工程顺利建成早日投产,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201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2011年,在公司总体贷款额度内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兄弟公司与其合作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人民币授信融资8亿元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同意授权由严虎先生审核并签署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对兄弟公司融资进行保证担保的事项,当单一控股子公司对单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三年,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进行保证担保的,由严虎先生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担保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的董事会对外担保决议。
同意393,234,4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 193,5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公司201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2011年宏观经济环境状况,结合公司投资计划,拟在2011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债券发行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资金需要。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严虎先生审核并签署与单一银行的融资事项,对与单一银行融资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三年的,由严虎先生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关于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控制资金风险并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将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1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短期理财的公告”。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严虎先生公司四届董事会的董事。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关于与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议案》
为降低资金存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拟向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借入临时周转资金,并于2011年4月13日公司与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亿元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利率标准以不高于借款人在借款前一个月的金融机构借款实际利率为限,并随国家调整时相应调整。预计2011年向集团临时拆借资金而支付利息约300万元。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1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696,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决议:提议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报酬为100万元。
同意393,427,96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金杜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目录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