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1—006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所拥有的位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50,000平方米,土地证大国用2010第06107号),及正在建设的机加、装配厂房总面积合计47,07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1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上述贷款将用于长兴岛厂区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1—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编号:临2011—007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所拥有的位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50,000平方米,土地证大国用2010第06107号),及正在建设的机加、装配厂房总面积合计47,073平方米的在建工程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1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上述贷款将用于长兴岛厂区项目建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1、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套件制造、安装、销售、维修;铆焊加工;铸件制造;锻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与热处理及其制品销售;机械加工;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2、抵押贷款的具体情况
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设立该公司的目的是进行公司长兴岛厂区的筹建及建成后的生产运营管理工作。为了满足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等资产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申请贷款12,00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满足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授权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办理抵押贷款相关事宜。
本次大连大橡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抵押贷款的实施有利于项目尽快建成,有助于保证公司整体搬迁改造方案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