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1-0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10时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议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2011年5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78,2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0%),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提案》(见附件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海南工商局年检需要,上述追加提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化纤、纺织、服装企业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资源开发;药品、医院用品采购网络中介服务;医药招标代理服务;医药电子商务网络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工程项目投资;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护;技术开发及转让;网络软、硬件销售及配套设备、元器件、图书的批发、零售、代理。”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化纤品、纺织品、服装的生产、销售;旅游资源开发;电子商务网络经营;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工程项目投资;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护;技术开发及转让;网络软、硬件及配套设备、元器件、图书的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1-0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增加议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在201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刊登在2011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工作时间(8:30-12:00及14:30-17: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669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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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