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产业纵深
  • 11:信息披露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市场·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B26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T1:汽车封面
  • T2:汽车公司
  • T3:汽车热点
  • T4:汽车动态
  • T5:钱沿封面
  • T6:前沿视点
  • T7:钱沿聚焦
  • T8:前沿广角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新增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
  •  
    2011年5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B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9版:信息披露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新增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1-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ST珠峰    编号:临2011-15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6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建荣先生、陈汛桥先生、梁明先生、程庆刚先生、陈克东先生、刘海群先生、常清先生、傅长禄先生、钱逢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常清先生、傅长禄先生、钱逢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钱逢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三。

      本预案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2日

      附件一: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建荣,男,1957年10月出生,1996年5月起至今任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5月起至今任上海新海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 年7月起至今任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9月起至今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陈汛桥,男,1954年10月出生。1971年至1974年,在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三师十一团工作;1974年至1977年,在中南工业大学学习;1977年至1983年,在冶金工业部西南办事处工作;1983年至2002年,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南供销公司工作;2002年至今,在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梁明,男,195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72-1996年在葫芦岛锌厂参加工作,曾任综合计划科副科长;1997-2010年在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工作,曾任总经理助理兼综合计划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程庆刚,男,1966年8月出生,工学学士。曾任葫芦岛锌厂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韩国三星香港有限公司有色金属部总经理、上海呼伦金属矿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东,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至2000年5月在西藏山南气象局工作曾担任组长、负责人、副科长;2000年5月至2004年2月在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作曾任产权管理部负责人、经理;2004年3月至2007年2月在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在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2008年8月起至今在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刘海群:男,1972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先后在西农集团、西藏峰源农机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现任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清,男,1957年8月出生,经济学教授、管理学博士。1985年至2005年在国务院发展中心从事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研究工作,曾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8年开始从事期货市场研究,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期货市场研究工作小组秘书长。2005年至今,担任北京市金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以及财政部财科所、吉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兼职教授。2008年起担任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长禄,男,194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二级高级法官。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刑一庭助审员、研究室助审员、研究室副主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久事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04)独立董事、上海银行独立董事,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名誉会长。

      钱逢胜,男,1964年10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99年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会计基础理论专门委员会委员。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600724)、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46)、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17)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600176)、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002347)等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现提名常清先生、傅长禄先生、钱逢胜先生为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常清、傅长禄、钱逢胜,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提名为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常清、傅长禄、钱逢胜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ST珠峰    编号:临2011-16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拟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闸北区柳营路305号7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投票表决

      (四)会议拟审议的议题: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7、《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核销无法收回资产的议案》

      11、《董事长及监事会主席2010年度薪酬方案》

      1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出席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柳营路305号7楼会议室

      4、 联系电话:021-66284908

      传 真:021-66284923

      联 系 人:唐迟乐 富珺婷

      (七)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2日

      附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2:股东登记表格式: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登记人: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 ST珠峰     编号:临2011-17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冯雷昌先生、魏雨泉先生、任显成先生、康鸣先生、姜丽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康鸣先生、姜丽蓉女士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名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侯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5月12日

      监事侯选人简历:

      冯雷昌,男,汉族,195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曾任上海市矿产进出口公司干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

      魏雨泉,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3年至2002年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南供销公司工作,2002年至今在上海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任显成,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曾先后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财贸公司、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作;2005年1月至2008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工作;2008年8月起至今在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康鸣,男,汉族,198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2001-2005年就职于上海盈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2005-2007年就职于上海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研发部。2007-2010年就职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期货部。现于本公司期货部任职。

      姜丽蓉,女,汉族,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3-2005年就职于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评估咨询中心,2005-2010年任上海麦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于本公司行政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