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1-10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1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昆明市二环西路222号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明辉董事长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1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76人,出席本次会议总股权数:447,077,98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4.4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447,075,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4%)赞成,反对0股,弃权2,500股 。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447,075,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4%)赞成,反对0股,弃权2,500股 。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447,075,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4%)赞成,反对0股,弃权2,5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0年度年报及摘要议案
本议案447,075,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4%)赞成,反对0股,弃权2,5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694,266,4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69,426,648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本议案447,041,9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95%)赞成,反对0股,弃权36,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447,075,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4%)赞成,反对0股,弃权2,5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447,075,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4%)赞成,反对0股,弃权2,5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10年7月分红派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4,051,13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分红前本公司股本为534,051,13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94,266,479股。
《章程》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051,138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4,266,479元。”《章程》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34,051,13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4,051,138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94,266,47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94,266,479股。”
本议案444,520,8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0%)赞成,反对2,417,412股,弃权139,689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志旭 李泽春
3、结论性意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3、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