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1-L1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1年5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交易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1-L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1-L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力设计”)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里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慧忠里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40%。本公司拟为艺力设计该笔贷款全额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8月2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1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宁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股东情况:艺力设计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0%的股权,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10年12月31日,艺力设计总资产592,123,918.61元、总负债296,294,636.69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96,294,636.69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净资产295,829,281.92元;201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91,430,157.87元,利润总额124,007,942.81元,净利润92,889,994.02元。
截止2011年3月31日,艺力设计总资产549,814,997.05元、总负债257,239,175.80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257,239,175.8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净资产292,575,821.25元;201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2,459,924.42元,净利润-3,253,460.6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与交通银行慧忠里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主债权:艺力设计向交通银行慧忠里支行申请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年,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40%。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艺力设计取得该笔银行借款,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董事会认为,艺力设计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公司自身收入足以支付该笔银行借款还本付息,本公司为艺力设计该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发生损失的风险较小,因此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65,428千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94%,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千元。
八、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