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1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公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同意提名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王洪仁先生、张旭波先生、陈德平先生、吴郁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同意提名马骏先生、靳明先生、赵保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5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5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27)。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2日
附件: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相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EMBA班;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机械协会排灌机械分会副会长、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理事、中水网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农业机械工业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青联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台州市人大代表,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001年5月至2005年1月,任浙江利欧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8日至今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利欧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岭市利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新科环保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温岭市利恒机械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上海磊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王相荣先生持有公司81,643,008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股东王壮利先生(持有公司60,782,400股股份,占总股份的20.19%)的胞兄,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相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王壮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浙江大学管理培训中心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结业。2001年5月至2005年1月,任浙江利欧电气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利欧泵业有限公司监事,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监事,台州新科环保研究所有限公司的监事。王壮利先生持有公司60,782,400股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的胞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壮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洪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0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国家植保与清洗机械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农业机械工业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台州市路桥区植保与清洗机械行业协会理事长。1993年2月至今,任浙江大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12月25日至今,任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王洪仁先生持有公司9,033,616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洪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张旭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温岭市利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温岭市信合担保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旭波先生持有公司2,251,2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旭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陈德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南昌工程学院管理系讲师;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一部、研究发展一部、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 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部、市场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657,0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0%)副总经济师、监事,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客座教授。陈德平先生先后在《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金融与经济》、《南昌大学学报》、《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35篇,曾获“1998年度中国改革实践与社会经济形势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江西省社联一等奖”、“2002年度江西证券期货表扬论文”、“2003年度江西省证券期货优秀论文奖”等奖项。陈德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除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德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吴郁龙,男,美国国籍(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61年10月生。1989年完成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工程热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1994年获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流体和工程传热学博士学位、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2010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曾任美国通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美国全通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华益瀚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郁龙先生在美国长期从事能源及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及公司运营管理工作,曾获聘为美国哈佛大学研究学者、国际经理人协会副理事长;2003年应邀回国工作,其所负责的项目被列入国家重大专项并成为国家创新战略的一部分,吴郁龙先生于2006年荣获国家外国专家局授予的 “友谊奖”,2010年入选国家第三批“千人计划”。吴郁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郁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马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生,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同时担任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马骏先生为浙江省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马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赵保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1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北京审计学会理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审计案例研究”课程主讲与教材主编,审计署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赵保卿先生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和审计的研究工作,先后在《审计研究》、《会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30余篇,出版专著近20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8项。赵保卿先生同时担任北京天元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保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保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靳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浙江财经学院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经济信息管理系副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科研处处长兼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浙江财经学院《财经论丛》学报编辑部主任、上市公司研究所所长、企业管理学科带头人。靳明先生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国市场学会与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靳明先生同时担任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靳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靳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4日
二、会议议题: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王相荣
(2)王壮利
(3)王洪仁
(4)张旭波
(5)陈德平
(6)吴郁龙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马骏
(2)靳明
(3)赵保卿
此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此议案有关内容见公司2011年5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5月27日-5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5月2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周利明
联系电话:0576-89986666
传 真:0576-89989898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
邮 编:3175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5月30日召开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
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 | 王相荣先生 | |
(2) | 王壮利先生 | |
(3) | 王洪仁先生 | |
(4) | 张旭波先生 | |
(5) | 陈德平先生 | |
(6) | 吴郁龙先生 | |
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 | 马骏先生 | |
(2) | 靳明先生 | |
(3) | 赵保卿先生 |
说明:此项议案按公司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表决,操作办法:
1)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持有的股份数×3,该投票权数可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持有的股份数×6,该投票权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3)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项议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4)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