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年4月29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增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1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苏州乐园度假酒店,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 288号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29日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 叶云宙 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周玉娟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周玉娟律师、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白岚先生、王伟女士、陆音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1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龙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六、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周玉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2010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