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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1-01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1-01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共审议8项提案,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甄理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936,065,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4%。其中:流通股A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910,210,140股,占总股本的58.28%;B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5,855,550股,占总股本的1.66%。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以下议案内容,详见于2011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刊登的公告)

      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

      同意股数936,06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910,21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97.24%,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2.76%;反对0股;弃权0股。

      2、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936,06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910,21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97.24%,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2.76%;反对0股;弃权0股。

      3、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936,06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910,21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97.24%,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2.76%;反对0股;弃权0股。

      4、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936,06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910,21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97.24%,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2.76%;反对0股;弃权0股。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817,89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87.38%,其中:A股792,04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84.61%,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2.77%;反对0股;弃权118,17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2.62%,其中:A股118,170,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2.62%,B股0股。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936,06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910,21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 97.24%,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2.76%;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提供劳务:

      港口费: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金额为25,00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26%;

      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回避表决。该项交易有效表决权股数为817,895,690股,同意股数817,89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792,04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6.84%,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3.16%;反对0股;弃权0股。

      (2)销售:

      ①水电费: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金额为11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11%;

      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回避表决。该项交易有效表决权股数为817,895,690股,同意股数817,895,690,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792,04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6.84%,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3.16%;反对0股;弃权0股。

      ②水电费:关联方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锦州中理外轮理货公司分别为30万元、4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4%;

      关联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交易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56,065,690股,同意股数756,06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730,21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6.58%,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3.42%;反对0股;弃权0股。

      ③水电费: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金额54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53%。

      关联股东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交易有效表决权股数为632,513,049股,同意股数632,513,04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606,657,49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5.91%,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4.09%;反对0股;弃权0股。

      (3)接受劳务:

      后勤服务、引航等费用:关联方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为33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00%。

      关联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交易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56,065,690股,同意股数756,065,69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其中:A股730,210,14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6.58%,B股25,855,55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3.42%;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调整董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股数934,198,95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9.80%,其中:A股909,900,642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97.20%,B股24,298,31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2.60%;反对1,731,43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19%,其中:A股309,498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3%,B股1,421,936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16%;弃权135,3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1%,其中:A股0股,B股135,3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数的0.01%。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由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