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1-020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二O一O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二O一O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9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嘉陵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185,602,173股,占股本总额687,282,040股的27.00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永强先生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关于对部分应收帐款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2、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3、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4、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5、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6、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7、201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8、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在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已经回避,未参加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未计入有效表决的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9、关于继续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在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已经回避,未参加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未计入有效表决的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11、2011年资本性投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12、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602,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震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