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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编号:临2011-012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董事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详见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法定住所为:中国新疆乌鲁木市解放北路17号,邮政编码:830002”。

      修改为:“公司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西二巷83号津城茗苑小区五号楼 邮政编码:830011”。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删除经营范围中的“啤酒花制品(颗粒、浸膏等制品)的生产、加工”。其它不变。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相应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啤酒花、啤酒花制品(颗粒、浸膏等制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房屋租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