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7:信息披露
  • 8:书评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华夏银行开通旗下基金定投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民生
    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公告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更名
    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  
    2011年5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3版:信息披露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华夏银行开通旗下基金定投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民生
    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更名
    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数更名
    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201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精选股票”)、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平衡配置混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75%×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2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5%×现金收益率、80%×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2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45%×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50%×中国债券总指数+5%×同业存款利息率”。

    因富时集团已正式宣布成为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根据其相关公告,新华富时指数系列于2010年12月16日正式更改名称为富时中国指数系列。其中新华富时中国A600指数更名为富时中国A600指数,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更名为富时中国国债指数。此次变更除了指数名称的改变,还把富时全球指数的准则和运行规范应用于指数中,包括自由流通量和指数审核的变化等。因此,博时精选股票、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和博时平衡配置混合三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指数相应更名,更名后业绩比较基准如下:

    基金简称更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
    博时精选股票75%×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5%×现金收益率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80%×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45%×富时中国A600指数+50%×中国债券总指数+5%×同业存款利息率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现对基金合同涉及标的指数名称的相关表述做出如下修改:

    一、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合同修改

    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一节“业绩评价基准”中相关内容变更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采用:75%×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5%×现金收益率”。

    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基金合同修改

    1、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三)节“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内容变更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80%×富时中国A600指数+20%×富时中国国债指数。富时中国A600指数是富时集团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通市值最大的600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富时中国国债指数涵盖了在上海及深圳交易所交易的到期日至少在一年以上的纯定息债券,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与本基金投资范围比较适配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和债券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60%-95%,虽然股票最高投资比例可达到95%,但这一投资比例所对应的是阶段性、非常态的资产配置比例。在一般市场状况下,为控制基金风险,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会控制在80%以内。所以,本基金加入20%的富时中国国债指数与80%的富时中国A600指数一起构成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基金合同第十二章“基金的投资”、第(七)节“投资策略”中第1条“行业基准权重”相关内容变更为:

    “由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富时中国A600指数,因此,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在消费品、基础设施及原材料等三大行业的配置比例将以富时中国A600指数中消费品、基础设施及原材料等三大行业的权重作为配置基准。在基金的实际投资管理中,本基金将根据行业投资价值评估结果结合个股精选结果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消费品、基础设施及原材料等三大行业间的投资比例。”

    三、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合同修改

    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十一节“业绩比较基准”中,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45%×富时中国A600指数+50%×中国债券总指数+5%×同业存款利息率”。

    上述变更不会对博时精选股票、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和博时平衡配置混合三只基金的投资运作产生影响,也不会对上述三只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以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名及合同修改事宜分别取得各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