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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1-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2011-00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2次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现将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点。

    3、 会议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位于虹桥国际机场广场东北角)。

    4、 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4、 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聘任公司2011年度国内及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以上议案1至议案5的具体内容分别见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议案6的具体内容如下:

    (a) 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给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及一般性授权,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本公司内资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及就该等事项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i) 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

    (ii) 董事会发行、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及配发的A股及H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该类现有A股及H股的20%;及

    (iii) 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

    (b) 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

    (i) 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

    (ii) 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或

    (ii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案赋予董事会之授权之日。

    (c) 决定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

    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11年5月27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于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存置的登记册内登记为H股持有者的人士,在办妥所需登记手续后,将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方法

    1、 传真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1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点至下午4点以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会议回执见附件一:《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传真:021-6268 6116。

    2、 信件登记:凡是拟出席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将会议回执及相关文件于2011年6月1日至6月8日以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会议回执见附件一:《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0335(来信请署明详细地址,以便本公司回复)。

    3、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虹桥机场内空港三路92号东航机关1号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 联系电话:021-6268 6268-30922/30925。

    3、 联系传真:021-6268 6116。

    4、 其他事项: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点在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上海国际机场宾馆举行的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附注2):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附注3)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聘任公司2011年度国内及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附注5):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附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附注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__月 __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 __ 年___月___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 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 “弃权”或“反对”)内填上 “√”(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 上述议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普通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 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之股东全名。

    5. 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 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7. 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