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1-01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0 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0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8 元;
● 股权登记日:2011 年5 月20 日;
● 除息日:2011 年5 月23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5 月27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 年4 月22 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 年4 月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0年末总股本623,700,000 股为基础,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20 元(含税),计12,474,000.00 元,余下未分配利润6,341,995.23元结转下年度。
2、发放年度:2010 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20 元。
4、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A 股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8 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0 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8 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1 年5 月20 日;
2、除息日:2011 年5 月23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5 月27 日。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11 年5 月2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实施办法
1、 以下股东的本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除上述股东之外的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5626898
联系传真:0512-65270086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邮政编码:21512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5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