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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1-01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于2011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1年5月16日在长电科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外部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王新潮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电科技转让全资子公司江阴新晟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与东芝公司进一步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江阴新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晟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因新晟公司刚于2011年5月11日成立,至今四个工作日内,未发生任何变化,经双方协商,拟按注册资本4,875万元人民币为定价依据,将新晟公司30%股权以1,46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与东芝半导体(无锡)公司合作着手组建高阶影像模组生产线,由长电科技提供优良的半导体封装技术;东芝公司提供先进的元器件开发、制造及管理,从而提高公司产品在相机模組市场的占有率。预计该公司至2011年底计划达成每月生产100万只,2012年中期达到每月300万只以上的生产规模。

      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注册资本2,410万美元,是由日本东芝株式会出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转让完成后,新晟公司股权如下:长电科技出资3,412.5万元人民币,占比70%;东芝半导体(无锡)出资1,462.5万元,占比30%。

      同意9票 无反对、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东芝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高效、有序地完成,现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协议、合同等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