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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1-02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6日上午9点在中国化学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 357800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33000000股的72.53%。股份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人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份公司董事长金克宁先生主持。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审议《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分红派息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数4,9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股利147,9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19,763.32 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100万吨/年PTA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四川南充化工园区投资建设1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项目总投资41.93亿元。项目将以设立项目公司运营的方式完成。项目公司的投资包括PTA工艺生产装置及必要的公用工程等。

      公司拟持有PTA项目公司45%的股权,投资约18.87亿元,其中以超募资金出资5.66亿元;公司的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拟持有PTA项目公司35%的股权,投资约14.67亿元;PTA项目公司另外20%的股权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四川南充化工园区投资建设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101.3亿元。项目将以设立项目公司运营的方式完成。项目公司的投资包括聚酯和尼龙等工艺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生产辅助设施等。

      公司拟持有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公司38.5%的股权,投资约39亿元,其中以超募资金出资11.7亿元;公司的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拟持有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公司31.5%的股权,投资约31.91亿元。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公司另外30%的股权由第三方持有。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建设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拟采取设立项目公司运营的方式。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01.3亿元,其中向银行融资70.91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0%)。

      聚酯及尼龙新材料项目由公司控股的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融资拟以组织银团贷款的方式实现。项目公司预计注册资本为30.39亿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38.5%、公司的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公司31.5%、第三方股东30%。本公司(含成达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拟根据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49.63亿元。

      担保形式和担保期限将依据项目建设和实施期限而定。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并解除之前由本公司(含成达公司)提供的担保。同意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以下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07)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选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原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2010年报审计业务。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章程第十五条修改为以下内容: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境外工程的承包;化工、石油、医药、电力、煤炭工业工程的承包;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和服务;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管线、线路及设备成套的制造安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装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5780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