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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市场税收新政意义深远
    2011-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肖玉航

      ⊙肖玉航

      

      国家工商总局调出的企业股权变动信息单日前已下达各地税务部门,意在精准收缴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个人所得税。看来,资本市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有望规范,信息采集手段和征收有望加大力度了。有分析认为,国税总局已将未来税收来源的重点转向了资本利得。以往在税收视野之外的资本利得在税收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笔者研究认为,这对于中国调节个入收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意义深远。

      近年来,新股泡沫发行、内幕交易式的资产重组等使得社会相关利益人财富水涨船高,诚然,通过业绩与适度的财富增值,对于社会与个人来讲是有利的,但从证券市场近年相关情况来看,一些IPO企业在上市前的利益包装、PE式腐败;一些利益任职者通过各种手段,伤噬着社会财富等现象不断出现。比如年报显示的一些市值亿万富翁公司,业绩上市前与上市后180度变脸;近期的肖时庆事件、某女教师IPO巨额收益等,证明目前部分公司财富体系确是扭曲利益所得。另外,从2010年财务报告与2011年一季度报表来看,不少公司高管收入大幅度增长,也远远超越了其内部平均员工报酬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不少银行、证券、保险、石油等国有垄断上市公司的高管动辄收入倍增,但对股东的回报却少得可怜。一些基金经理、保荐人在业绩下降或保荐项目出现重大诚信危机的同时,仍然拿着高昂的管理费、保荐费。这无不说明证券市场的税收调节应该果断加强和完善。

      我国近年对于证券市场收入调节因三重原因而迟迟未能完善。其一是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时期,当时支持市场发展的呼声压过了其他的声音;二是2009年、2010年新股发行等是建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税收方面未从严;三是利益体较为明显,地方征收方面障碍较多。本次,在税收的收缴方面出现了可喜的变化。此前开展工作需要从本地工商局调取存在股权变更记录的公司资料,由于牵涉部门较多有一定难度,这次直接跳过了地方工商局,绕开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足以显示国税总局实施税收新政的力度,值得充分肯定。

      国税总局今年4月出台的文件明确了几个涉及资本市场的纳税范畴:比如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深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管;重点监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行为的涉税事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加强以非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人群的征管等,其中密切关注持有公司大量股权、取得大额投资收益以及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实行重点税源管理;完善数额较大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管等均与证券市场结合广泛。

      总体而言,国家税务总局此次征税手段与征税目标的锁定,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的税收调节,而那些长期业绩不佳、股权转让不清、股东回报极差的上市公司,有可能在税收从严的政策下,暴露问题,某种程度上通过税收调节也可发现一些业绩造假的问题公司。公平与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规范征收仍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目前中国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严重拉大,而资本市场作为一重要资产集散地,是利益团体较为明显的集中地,需要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规范介入,这也是从手段与信息、公平正义的角度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桥梁。

      (作者系九鼎德盛首席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