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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1-010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下称“股东周年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有新议案提交表决;议案为:1、普通决议案:审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特别决议案: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收到大股东北人集团公司(持有201,6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78%)的两项临时提案。要求将两项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于201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1年3月31日发出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知及2011年4月29日发出的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本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9:0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6会议室召开了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22,000,000股,有表决权(赞成或反对决议案)股份的总数为422,000,000股,并无股东持有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只可投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国荣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的股份为201,650,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9%。其中A股201,620,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H股30,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赵国荣先生提议,本次股东周年大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并经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师、监事代表及股东代表出任点票监察员,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本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本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本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境内核数师报告。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本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境外核数师报告。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本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境内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与其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2011年5月18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1)选举赵国荣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张培武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3)选举段远刚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4)选举滕明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5)选举王蓓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6)选举李升高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7)选举魏莉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8)选举许文才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9)选举王徽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10)选举谢炳光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11)选举王德玉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董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与其签署书面合同。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本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2011年5月18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1)选举郭轩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2)选举王慧玲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票弃权。

      (3)职工代表监事王连升先生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11、审议通过监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与其签署书面合同。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与其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特别决议案

      13、审议通过修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4、审议通过修改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5、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650,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由于各项决议案之赞成票数均超过50%,因此所有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

      三、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经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结论为: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1-011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1年5月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8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公司6203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文才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徽女士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召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赵国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2011年5月18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简历见2011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2011年3月30日H股股东通函)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由董事长赵国荣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赵国荣先生、许文才先生、张培武先生、滕明智先生、段远刚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赵国荣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魏莉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文才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王德玉先生、谢炳光先生、李升高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德玉先生担任召集人。推选王徽女士、王德玉先生、赵国荣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徽女士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任期三年(2011年5月18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培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2011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2011年3月30日H股股东通函),焦瑞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一)。聘期三年(2011年5月18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孔达钢先生、陈长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一),段远刚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见2011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2011年3月30日H股股东通函)。聘期三年(2011年5月18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附件一

      1、焦瑞芳,中国国籍,女,34岁,董事会秘书,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项目管理师。焦女士曾任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策划主管;北京金海泰资本市场研究中心咨询经理、项目经理;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主管、资产投资主管;焦女士2006年10月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服务,2007年3月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至今。焦女士具有在大型工业企业及管理咨询公司工作的经历。在公司治理、战略制定、管理策划、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方面具有经验。

      2、孔达钢,中国国籍,男,53岁,副总经理,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印刷机械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第一、第三印刷机械厂总工程师;北人第五印刷机械厂厂长;北京北人富士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门北人富士印刷机械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长;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单张纸胶印机分公司总经理。孔先生1982年7月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服务,2007年3月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今。孔先生1986年2月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派赴日本参加企业管理研修一年,获2007年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具有多年从事产品设计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3、陈长革,中国国籍,男,44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陈先生曾任北人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单双色分公司生产总调度、车间主任、生产经理助理、党委书记,现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卷筒纸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11年9月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今。陈先生对企业文化研究及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附件二

      独 立 意 见

      本人作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公司会前提供的张培武先生、焦瑞芳女士、段远刚先生、孔达钢先生、陈长革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3、经本人所了解认为张培武先生、焦瑞芳女士、段远刚先生、孔达钢先生、陈长革先生的学历、专业经历和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满足所聘任的该公司岗位职责的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

      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文才、王徽、谢炳光、王德玉

      2011年5月18日于北京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1-012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王连升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选举王连升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三年(2011年5月18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