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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1-005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侯琦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3414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二)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3,636,710.0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385,151.70元,加年初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803,018,889.4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4,404,041.11元。由于没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拟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2010年度薪酬及确定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七)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60万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周燕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刘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侯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任松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选举张永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于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王龙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路志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41408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选举钱明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周燕军先生、刘永进先生、侯琦先生、任松国先生、张永森先生、于明女士、王龙彪先生、路志鸿先生、钱明杰先生组成,其中王龙彪先生、路志鸿先生、钱明杰先生为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孙渲丛律师、李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ST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1-006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人,授权2人,列席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推举周燕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侯琦先生为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任松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永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刘世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聘任原晋锋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材料后作出的,未发现被聘任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经董事会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周燕军、刘永进、侯琦、任松国、张永森、于明、王龙彪、路志鸿、钱明杰,周燕军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龙彪、路志鸿、钱明杰、刘永进、张永森,王龙彪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龙彪、路志鸿、钱明杰、周燕军、侯琦, 路志鸿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龙彪、路志鸿、钱明杰、周燕军、于明,钱明杰任主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8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社会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6月2日-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宫东街6号

      联系电话:0536-2991601

      传 真:0536-8865200

      邮政编码:261061

      联 系 人:刘世祯、原晋锋

      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任松国先生,男,46岁,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潍坊计算机公司经理办公室秘书,潍坊华光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部副主任、主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第二至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张永森先生,男,4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枣庄矿务局会计,潍坊计算机公司会计,潍坊华光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潍坊华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潍坊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本公司第三至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世祯,男,46岁,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1、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对未作批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