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25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未通过的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13: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1年5月18日15:00—2011年5月19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1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会议室(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止2011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301,338,10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92,578,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08,76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6.0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271,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1,188,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3%。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投票的股东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82,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受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委派,徐伟民律师、梁作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179,3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87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92,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弃权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8,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弃权4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9,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9,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9,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90,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反对8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5%;弃权9,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的规定,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应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①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9,448,108股回避本次表决;
②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5,44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③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④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9,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审议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与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90,7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反对88,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2%;弃权4,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条的规定,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应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⑤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89,448,108股回避本次表决;
⑥深圳市大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5,44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⑦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⑧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4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8,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弃权4,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3,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弃权9,2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178,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88,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弃权4,0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伟民 梁作金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附:参会网络投票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9日
参会网络投票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北京环宇润通科技有限公司 | 刘芳 | 高云 | 中国建设银行-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罗全官 | 罗涛 | 易青云 | 倪仲安 | 常在清 |
所持股数(股) | 3,170,536 | 238,700 | 234,000 | 221,100 | 120,000 | 55,300 | 13,450 | 11,000 | 5,200 | 4,100 |
1.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2.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3.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4.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5.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6.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7.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8.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9.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10.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11.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12.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