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保险业大有可为
⊙记者 黄蕾 ○编辑 于勇
回顾“十一五”的五年,尽管在历史长河中只是沧海一粟,但对于年轻的中国保险业来说却是不平凡的。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11陆家嘴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2010年我国保费收入达到14500亿,2010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超过5万亿元,是2005年的3.3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之一。
吴定富坦言,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是典型的转轨市场和新兴市场。在这样的条件下,做好保险监管工作既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成熟市场的做法,又要兼顾金融市场的规律。
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要始终相信四股力量。一是市场的力量,注重培育保险主体,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规范市场秩序,纠正市场失灵,解决单个保险公司无法解决的共性问题。此外,还要始终相信制度、创新、审慎的力量。他特别强调,“中国保险业的问题是创新不足,而不是创新过度。得益于鼓励创新的理念,保险业的活力才能够不断地迸发和涌流。”
展望“十二五”,吴定富表示,这是保险业大有可为的时期。他指出,中国保险业大规模的市场体系建设阶段基本过去,下一个阶段需要为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创造更好的条件。目前保险业在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中国保险市场要从初级市场向成熟市场转变,必须要尽快地解决这些问题。为此,“十二五”期间保险监管将在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而转变保险发展方式也将成为“十二五”时期保险业的重要任务。积极推进保险业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转移,促进市场的差异化竞争,不断优化保险业发展的市场结构,完善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优化保险产品和渠道结构,不断丰富保险产品创新、营销渠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保险业发展的区域结构,统筹城乡保险发展。
此外,如何提升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如何在监管中更好地衡量、控制保险公司的个体风险和整体风险,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跨行业传递和跨国境的传递,如何把现代信息技术防范风险的制度内嵌于制度当中,也是保险监管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我相信‘十二五’时期保险监管将在国际化、信息化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值得一提的是,防范化解保险风险一直以来都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吴定富指出,未来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周期的演变,新型社会风险的出现,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金融机构的并购融合,保险面临着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将不断地增加。“我们将毫不动摇地推进行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提高识别、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探索进行宏观审慎监管的逆周期监管,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