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7:信息披露
  • 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股份第一批解除限售完成公告
  •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换股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公告
  •  
    2011年5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2版:信息披露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股份第一批解除限售完成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换股吸收合并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1-02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0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一号会议室,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许立先生主持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22,563,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对列入会议议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22,563,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永先生对本次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万通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