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编号:临2011-02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20%,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函证,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5月17日、18日及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得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除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亿元公司债券事项,且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5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见2011年5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司临2011—019号公告)以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信息。
2、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获得回复如下:
(1)康恩贝集团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2)康恩贝集团公司、胡季强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本公司股价的敏感信息;
(3)为积极配合本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进一步规范和解决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要求,康恩贝集团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以下简称“本人”)出具了相关承诺函,并于2010年9月函告本公司。根据承诺函: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康恩贝集团公司及康恩贝集团公司控制的)除康恩贝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康恩贝进行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康恩贝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同时,为保证在未来可预期的期限内切实地避免同业竞争并减少经常性关联交易,本人(康恩贝集团公司)承诺: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对于本人(康恩贝集团公司)控制或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除康恩贝外的医药生产、研发和销售企业,在取得全部经营资质和资格、具备生产能力,建立了稳定的盈利模式、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能够产生稳定利润或康恩贝认为适当的时候,由康恩贝根据其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采取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该等医药资产或业务纳入康恩贝或由康恩贝经营管理。
1)上述承诺函内容涉及的康恩贝集团公司下属有关药业资产,主要包括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浙江英诺珐医药有限公司、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康恩贝医药有限公司、云南希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等。
2)届时在履行承诺时,康恩贝集团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助配合本公司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事项已按规定由本公司进行了公告披露(详见2010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临2010—026号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公告》)
(4)康恩贝集团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确认: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或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