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3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1年的信托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办理上述信托融资借款,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华瀛山西以其拟收购的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股权和煤矿采矿权抵(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和抵(质)押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时 间:2011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1208室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议案:
1、《关于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1年6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八)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九)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1208室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李 军、王 冲
联系电话:010-84351359 传 真:010-84351559
邮政编码:100029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38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山西”)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对华瀛山西提供担保金额为7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311,75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84,25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为子公司华瀛山西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7亿元、期限1年的信托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办理上述信托融资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华瀛山西以其拟收购的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股权和煤矿采矿权抵(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和抵(质)押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瀛山西,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法定代表人:徐培忠,注册资本:237,501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煤矿和矿产投资;批发零售矿山设备、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该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97.47%;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达中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3%。
截止2011年3月末,华瀛山西资产总额536,899.58万元,负债总额292,242.23万元,净资产238,673.33万元,资产负债率54.43%;201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2,169.97万元,净利润为8,814.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拟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7亿元的信托融资借款,期限1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办理上述信托融资借款,华瀛山西以其拟收购的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股权和煤矿采矿权抵(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和抵(质)押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瀛山西本次信托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本公司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华瀛山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1,75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4,25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70,0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7.50%、总资产的94.60%,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华瀛山西财务报表;
3、华瀛山西营业执照复印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