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天利高新 编号:临2011-011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
●每股转增0.1股;每10股转增1股。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30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5月3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3日。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25,595,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78,839,275.65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96,391,179.52元,全部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扣税情况: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规定以10%的税率分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 元。
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 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
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47 号),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 元。如该类股东能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或者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②向公司出具的经合法签署的该股东已就本次利润分配纳税或进行了纳税申报的声明文件;③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文件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将不安排现金红利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并由公司向该等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每股0.015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25,595,17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转增52,559,51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78,154,688股。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5月3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现金红利:
(1)公司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不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2)除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变动后股本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 | 525,595,171 | 52,559,517 | 578,154,688 | 100% |
股份合计 | 525,595,171 | 52,559,517 | 578,154,688 | 100%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78,154,688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437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992-3877118、0992-3658055
3、传真:0992-3655959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