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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1-02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5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3名董事在公司总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收购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佳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收购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为作价依据,收购价为3,700万美元等额人民币(以收购当天的汇率为准)。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购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1-03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经过与佳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永国际”或“乙方”)友好协商,公司将收购佳永国际所持有的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天”)25%的股权,收购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定价为3,700万美元等额人民币(以收购当天的汇率为准),出资方式为自有资金。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100%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2011年5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目前,公司尚未与佳永国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佳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4日,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58G号弥敦中心5楼501室;商业登记证号码:39654892-000-07-09-0。主要从事财务投资业务。

    公司与佳永国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收购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沈阳中天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营业执照号码 210100402005358,法定代表人台文献,经营范围普通住宅开发,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六号一座 23层 04号,注册资本为8,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6,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佳永国际出资2,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2011年5月5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沈阳中天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大华审字[2011]第2622号),截至2010年12月31日,沈阳中天资产总额为55,739.93万元 ,负债总额为1,786.89万元,净利润为-11.27万元,截至2011年4月30日,沈阳中天的资产总额为56,745.88万元,负债总额2,806.90万元,净利润-14.05万元。

    2011年5月10日,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沈阳中天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沈阳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11]第059号)。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4月30日。

    评估对象是沈阳中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沈阳中天经审计后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替代性原则等有关经济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并参考资产的历史成本,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成本加和法计算确定评估值。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沈阳中天资产账面价值56,745.88万元,评估值101,323.68万元,增值44,577.80万元,增值率78.56%;负债账面价值2,806.90万元,评估值2,806.90万元,增值0.00万元,增值率0.00%;净资产账面价值53,938.98万元,评估值98,516.78万元,增值44,577.80万元,增值率82.64%。

    2010年度沈阳中天通过竞拍取得宗地编号为HN0936-HN0943的浑南新区G25-3、G25-4、G26-2、G27-2、G28-2、G31、G32、G33等八块土地共776,525.30平方米,合同总金额1,270,117,629.90元,已支付土地款504,023,525.98元,截止目前尚未支付土地款余额766,094,103.92元。剩余未支付土地款余额由沈阳中天支付。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收购佳永国际所持有的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天”)25%的股权,收购价格以经评估后的账面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定价为3,700万美元等额人民币(以收购当天的汇率为准),出资方式为自有资金。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100%股权。

    (二)经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沈阳中天资产进行评估,沈阳中天净资产账面价值53,938.98万元,评估值98,516.78万元。

    (三)本次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3,484.745万元,评估值24,629.195万元。

    (四)资产增值的原因主要为沈阳中天所属土地及项目评估增值所致。

    五、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股权收购,公司享有沈阳中天100%股权,佳永国际不再享有沈阳中天的任何权益,通过上述交易可为公司增加土地储备权益面积194,131.58平方米,权益建筑面积348,564.24平方米。

    由于沈阳中天所属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建设阶段,尚未竣工结算,本次收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六、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公司经审慎考察后认为,交易对方佳永国际所持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状况,有能力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得到履行。

    七、风险提示

    沈阳中天所属地块尚有未支付土地款766,094,103.92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将可能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

    八、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三届六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二)沈阳中天房审计报告(立信大华审字[2011]第2622号);

    (三)沈阳中天公司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立信大华核字[2011]第1771号);

    (四)《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11]第059号)。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0-03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1年4月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3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红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10 股派0.7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33,6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63,680,000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30日,除息日为2011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1年5月31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帐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29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8*****730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0*****706耿建明
    400*****661邹家立
    501*****348耿建富
    601*****624曹西峰
    701*****749谢金永
    800*****642赵亚新
    901*****830刘山

    五、分红派息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邹家立、曹西峰、谢金永、赵亚新、刘山等人分别于2008年8月1日所作的追加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分红派息完成后,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除权除息后调整为7.04元/股。

    六、本次所送(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5月3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4,877,68036,975,53618,487,768240,340,98412.90%
    1、国家持股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00 
    3、其他内资持股1,600,000320,000160,0002,080,0000.1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600,000320,000160,0002,080,0000.11%
    境内自然人持股 000 
    4、外资持股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00 
    5、高管持股183,277,68036,655,53618,327,768238,260,98412.7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248,722,320249,744,464124,872,2321,623,339,01687.10%
    1、人民币普通股1,248,722,320249,744,464124,872,2321,623,339,01687.1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00 
    4、其他 000 
    三、股份总数1,433,600,000286,720,000143,360,0001,863,680,000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63,680,000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5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

    3、咨询联系人:陈金海、李冰

    4、咨询电话:0316-5909688

    5、传真电话:0316-590856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