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 018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1年5月1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5,180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有利于提升电池级氢氧化锂的产能,降低公司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完善产品结构,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5,180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已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建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建立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建立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建立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备案事宜的议案》
根据2011年5月9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定于2011年5月24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00万股增加至14700万股。因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47,000,000元,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000,000.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000,000.00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8,000,000股,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47,000,000股,均为普通股”。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具体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该事项涉及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卫平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已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019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5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02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
氢氧化锂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5,180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62号”《关于核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433,252.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7,566,747.20元,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投资额为264,970,000.00元,超募资金412,596,747.2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0年8月23日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XYZH/2010CDA2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合计使用154,000,000.00元,其中:①使用74,000,000.00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内容详见公司2010-004号公告《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②使用80,000,000.00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内容详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综上,截止2011年4 月30 日,公司超募资金剩余净额为258,596,747.20元。
二、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5,180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本次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5,18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
三、投资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2、实施主体: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射洪生产基地;
4、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在射洪生产基地预留土地上建设4,913.54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进行转化、冷冻析钠、一次蒸发、一次冷却结晶、二次蒸发、二次冷却结晶和干燥包装等工序,计划安装198台(套)机器设备;
5、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预计从2011 年 6 月开始施工建设,2012 年 2 月完成,建设期 8个月,2012 年3 月正式启用;
6、规划资金及来源:本项目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总金额5,18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98万元,设备及安装投资3,30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80万元。
(二)项目建设背景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背景
锂基脂、锂电池等下游行业对氢氧化锂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为公司氢氧化锂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作为国内锂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氢氧化锂细分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同时氢氧化锂作为转换高端锂产品的基础原料,公司通过产能扩充,为产品升级打下良好基础,必然有利于其巩固市场地位和走向更高的发展层次。
2、项目技术可行性
(1)项目计划采用的生产工艺为公司专利技术。
(2)本项目建设在原厂区中,使用现有水源、能源和电力供应,能够满足建成后生产的需要,此外公司现有薪酬待遇和招聘安排能够保证项目建成后的员工供给问题。
(3)本项目计划建设的生产设施与厂区规划相符,与同类生产设施相比较提高了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并比现有同类设备节能。
(4)本项目产生的“三废”可以利用现有设施设备进行处理,满足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
(三)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达产后正常生产经营年份可以实现销售收入12,692.31万元/年,税后净利润为1,369.39万元/年,该项目投资利润率为26.44%,投资回收期3.95年(含建设期8个月),从而表明项目的经济效益良好。
上述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造成的冲击仍在继续,导致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因而可能出现目标市场购买力下降,影响项目市场拓展。
(2)市场风险
虽然氢氧化锂的市场需求处于稳步上升态势,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公司在决定投资本项目之前,也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比如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巨大不利变化等,有可能使本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3)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虽然本次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市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等因素,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新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予以控制和化解。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公司主导产品扩能项目,实施后公司氢氧化锂产能将达5500吨/年;在公司募投项目5000吨电池级碳酸锂及1500吨无水氯化锂完全达产后,公司综合锂盐产品的产能将达到18650吨/年,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次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建成之后可以提升现有氢氧化锂的产能,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提高公司规模效益。同时为公司实现产品升级打下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项目的实施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
四、使用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就本项目超募资金的使用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开设专户,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另行签署超募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届时将另行公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5,180万元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是公司基于对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的市场需求及未来趋势的判断决定的,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提升现有电池级氢氧化锂的产能,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天齐锂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4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 021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支持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问题,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拟为公司向浙商银行成都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董事会表决情况:201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的蒋卫平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赵家生先生、杨军先生、阮响华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天齐集团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先生;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矿产资源开发、房屋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天齐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44,410.82万元,净资产121,202.55万元,2010年度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63,958.17万元,净利润为8,212.8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且其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天齐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天齐集团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问题,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天齐集团拟为公司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1)银行为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为4,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主债务数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2)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进口信用证开证;
(3)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按银行规定执行;
(4)额度有效期:自天齐集团出具担保文件之日起一年内;
(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最高限额内、在额度有效期内连续、循环使用银行综合授信;
(6)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也不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天齐集团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6.6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赵家生先生、杨军先生、阮响华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审核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及保荐代表人唐宏、罗洪峰经认真核查后认为: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1- 022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1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9: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二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建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备案事宜的议案。
注:以上议案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 2011年6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波、付旭梅
联系电话(传真):028-85183501
四、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6月10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建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备案事宜的议案 |
注: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