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1-12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21 人,代表股份数为476,253,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731,250,082股的65.1287%,其中B股股份数为25,773,7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1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林益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3、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4、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476,253,0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其中B股为25,773,345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B股为300股。
5、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6、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140,063,3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1 %,其中B股为86,500股;反对1,597,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8%,其中B股为1,597,63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1%,其中B股为127,753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表决时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皮尔金顿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8、审议通过《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10、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赞成474,528,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其中B股为24,048,412股;反对1,597,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5 %,其中B股为1,597,63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其中B股为127,753股。
11、审议通过《关于组建耀皮玻璃集团的议案》;
赞成474,528,1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7%,其中B股为24,048,412股;反对1,597,6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5 %,其中B股为1,597,63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其中B股为127,753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赞成476,125,6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1%,其中B股为25,645,892股;反对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B股为150股;弃权127,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其中B股为127,753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费宏博、卞栋樑两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19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2011-13
900918 耀皮B股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5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投资理财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投资理财报告》,授权经理部门在继续贯彻投资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控制三分离的原则基础上规范运作,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