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2011-00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0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台林、周卫军、吴琼、田常增、胡一元、刘春、刘玉平、宋华参与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张春雨等四人发生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变更和终止的情形,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四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9.5万股。上述四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
张春雨 | 2 |
王宝岩 | 4 |
张永华 | 2.5 |
王冰冰 | 1 |
合计 | 9.5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2011-00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
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条款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数量为9.5万股。
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
邮编: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联系人:郭玉洁
传真:010-63783054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