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2011-00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6日上午9:30
2.召开方式及地点:本次会议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栋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本公司股份9,682,603,18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2,891,954,673股的75.1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9,682,393,979股;反对:120,200股;弃权:89,0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2.《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9,682,393,979股;反对:120,100股;弃权:89,1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3.《关于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议案》
同意:9,682,391,979股;反对:120,100股;弃权:91,1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4.《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9,682,470,179股;反对:120,100股;弃权:12,9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9,678,297,068 股;反对:120,111股;弃权:4,186,0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
6.《关于独立董事酬金的议案》
同意:9,678,760,179股;反对:150,100股;弃权:3,692,9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
7.《关于聘任本公司2011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9,682,532,579股;反对:70,500股;弃权:1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8.《关于重新启动公司首期股票增值权计划及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9,424,286,986股;反对:255,313,193股;弃权:3,003,0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22%。
9.《关于授权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额外股份的议案》
同意:9,441,271,181股;反对:241,331,907股;弃权:1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76%。
10.《关于董事会因发行额外股份而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9,677,655,028股;反对:4,874,051股;弃权:74,109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