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1-008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于2011年5月27日,本公司订立增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海运、广州海运、本公司、中海发展及中海海盛同意按现有股本比例,以货币资金向中海财务公司增资,其中本公司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含25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海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3亿元增加至6亿元(含500万美元),而中国海运、广州海运、本公司、中海发展及中海海盛各自于中海财务公司的股本比例仍为25%、20%、25%、25%及5%。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参加会议的九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可增强中海财务公司进一步扩充业务的能力及提升综合盈利能力,从而为本公司股东创造更高回报。
●上述增资事项尚需中国银监部门批准。
一、概述
于 2011年5月27日,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运”)、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以及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海盛”)签署《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共同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公司”)按现有股本比例增资。协议将报请中国银监部门批准后生效。
根据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含500万美元),其中中国海运以货币资金增资75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广州海运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1.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股本比例保持不变;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含250万美元),共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中海发展以货币资金增资7500万元(含250万美元),共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中海海盛以货币资金增资15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
中国海运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海运是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中海海盛是中国海运的控股子公司,以上四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三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召开,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向中海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海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2 亿元,注册地为上海东大名路700号。中国海运为一家大型航运企业,业务横跨多个地区、行业及国家。
广州海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2亿元,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308号,主要业务为江海、远洋货运输和租船;船舶、货运代理;多式联运、码头装卸仓储业务;船舶修理、建造、拆解;船舶设备制造、修理、采购供应;保税仓及印刷业务;批发和零售贸易;航运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等。
中海发展,注册资本 34.05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源深路168 号,主营沿海、远洋、长江货物运输、国际旅客运输、船舶租赁、货物代理业务等。
中海海盛,注册资本5.81亿元,注册地在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主要承运海南省电力工业所需的进岛煤炭和国内大型钢厂所需的出岛矿石及国内外化学品、沥青等特种运输货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中海财务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9年12月30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中国海运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广州海运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中海发展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中海海盛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
本着平等自愿,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各出资方一致同意向中海财务公司增资人民币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海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含500万美元)。其中,中国海运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广州海运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1.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股本比例保持不变;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含250万美元),共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中海发展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含250万美元),共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中海海盛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共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股本比例保持不变。
以上各方保证,在中海财务公司增资事项获得中国银监部门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认缴增资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增强中海财务公司进一步扩充业务的能力及提升综合盈利能力,从而为本公司股东创造更高回报。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属日常业务并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对公司及其股东而言均公平合理。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