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业将实施准入管理
201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入围企业有望获得政策支持
⊙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工信部昨天发布《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对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实施准入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近年来,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刺激,农机市场迅速膨胀,许多企业都投入到农机生产当中去,泥沙俱下、良莠不齐,在局部市场出现了无序竞争现象。
对此,工信部昨天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生产联合收割(获)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生产拖拉机的企业,其生产能力(额定功率×生产台数)不低于50000 kW/年。
准入条件还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提出了诸多要求。但该条件未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任何限制措施。
对此,工信部有关人士介绍说,农机的行业准入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引导,而非强制。所谓引导性,就是以行政手段为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完善自身结构、提升制造水平。“例如,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可为其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销售网络建设等活动提供财力支持。”
业内人士认为,在准入条件的鼓励下,现有龙头企业有望利用政策资源做大做强,进而在下一步的兼并重组中掌握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