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到底,金融市场建设要基于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鉴于中国已是世界贸易大国、航运大国和船舶制造大国,对航运金融服务需求巨大,正面临国际船舶融资中心逐渐向自身趋近的机遇,蕴含提升国际航运金融服务市场份额的巨大发展潜力。上海理应趁势全力发展航运金融,将之打造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特色之一。
吴建环
近三年来,世界航运的运输业务重心、船舶融资重心由欧洲转至亚洲的趋势相当显著。在世界十大集装箱港口排名中,亚洲都占了八至九席,亚洲对包括航运金融服务在内的现代航运服务需求正在不断上升,而亚洲地区的银行在世界船舶融资交易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银团船舶贷款牵头行和参与行的前20名中,频频出现亚洲地区的银行、尤其是日本和中国商业银行的身影,在国际船舶出口买方信贷以及银团贷款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欧洲是世界航运金融业务的中心,但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欧洲金融机构提供航运金融服务的能力被大大削弱。至今仍未平息的欧洲债务危机,又使“旧病未愈”的欧洲金融机构再添“新伤”。相比之下,亚洲银行业受冲击较小;中国、韩国、印度、新加坡、泰国等国政府都采取了大力支持本国航运和船舶制造业的政策。在此背景下,亚洲地区的许多金融机构都加大了发展航运金融业务的力度。
今天,中国在贸易、航运、造船领域已位居世界前列。2010年,中国出口贸易额位居世界第一位、进口贸易额位居世界第二位。在航运方面,截至2009年末,我国拥有运输船舶17.69万艘、1.46亿载重吨,增长17.7%;海运船队1.02亿载重吨,无论是按船东国籍划分的商业船队还是按集装箱船队统计,中国均名列世界第四。在港口业方面,2009年我国共有9个港口进入全球20大集装箱港口行列,其中内地港口7个;在2009年全球货物吞吐量排名前10大港口中,中国稳占8席。至2010年底,上海港连续四年保持全球货物吞吐量第一大港的位置。
尽管中国船舶配套国产化率还较低,技术水平还有待提升,但按吨位计算,2010年中国的造船完工量、新增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都全面超越韩国,跃居世界第一。但另据统计测算,在船舶融资方面,中国所提供的资金和服务不到5%;从近几年全球海上保险市场来看,全球海上航运保费规模大约为250亿美元,而我国2009年全国航运保险费总收入仅为15亿多美元,占全球航运保险市场份额仅为6%。这与我国航运大国与船舶制造大国的地位很不匹配。巨大的差距,也预示着提升国际航运金融服务市场份额方面的巨大发展潜力。
而就以目前市场规模和市场发展现状论,上海已是中国首屈一指的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再考虑到上海独特的地理位置,当中国面临国际船舶融资中心逐渐向自身趋近的机遇时,也是上海加快发展航运金融的历史机遇时期。
对今天的上海来说,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要结合自身的条件,紧抓历史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自身的特色。在获取金融决策信息和重要客户资源方面不具优势,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不利现实因素,但上海金融市场体系比较齐全,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创新取得进展,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金融市场国际排名近年间飞速提升。因此,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而归根到底,金融市场建设要基于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这样的金融市场发展就比较稳固,也是可持续的。鉴于中国已是世界贸易大国、航运大国和船舶制造大国,对航运金融服务需求巨大,上海理应全力发展航运金融,将之打造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特色之一。
与伦敦等发达的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的航运金融服务总体上虽处于初级阶段,但近年来却已呈现快速追赶态势。多家银行和保险公司在沪成立专门的航运金融服务部门,积极发展船舶融资或航运保险业务;主要银行依据自身优势发展航运金融,各具特色。截至2010年末,在沪商业银行对航运相关企业的贷款余额为663.82亿元、同比增长19.37%;各大银行相继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交银租赁、招银租赁的SPV业务资格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船舶租赁业务创新取得突破;各类产业基金也在相继进入船舶融资市场,船舶、航运产业基金破冰,上海的航运产业基金也已破茧而出。此外,政府、金融机构等合作成立了数家航运金融研究机构,如由浦东新区政府和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合作筹建的苏黎世国际航运与金融研究发展中心,由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与多家机构共同担纲的“航运金融研究所”等。近期,由在沪主要相关金融机构和航运中介机构组成的上海金融业联合会航运金融专业委员会也已开始运作,成为推动上海航运金融服务发展的重要市场组织。
不过,上海各界内心都很清楚,发展航运金融涉及的制约因素太多,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形成共识,合力推动。在近阶段,至少需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对策措施,建议:
其一,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比如对银行船舶贷款业务营业税采用财政扶持政策,继续设立、发展船舶产业投资基金,放宽金融租赁公司的境外融资限制,有效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资源,加快吸引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骨干金融企业和航运企业。
其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需要抓紧制度改革试点和创新。比如结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契机,探索适应航运金融服务发展的试点外汇政策,便利航运资金全球运作管理;探索试行船舶碰撞强制责任险,完善航运保险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上海海上货运险本地投保;简化船舶抵押登记程序,降低抵押费用。
其三,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及相关企业抓紧提升服务水平。比如进一步加强上海期交所和航交所的合作,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航运价格衍生产品;大力开发原油期货、外汇衍生产品等风险投资品种;加快发展航运金融中介机构,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等等。
(作者系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