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5 股票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5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云维股份”)发行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09号文件核准。
2、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所有者权益为323,972.57万元(2011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3,348.31万元、9,381.39万元和18,502.26万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3,743.99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近期财务指标仍然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标准。
3、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平价发行。
4、本期债券由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上交所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40%,6.0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6月1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与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8、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认购的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5”,简称“11云维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发行人公司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本期债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1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云维股份 | 指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
登记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交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红塔证券 | 指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
余额包销 | 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八)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全部本期债券至第7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九)还本付息方式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8年6月1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6年6月1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8年6月1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十)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与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双向回拨。
(十二)发行期限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交易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1年6月3日止。
(十三)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年6月1日。
(十四)起息日
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6月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间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1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1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1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1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十六)付息日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6月1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6年每年的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七)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6月1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6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八)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九)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二)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十三)拟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四)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申请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五)新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上交所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2日(2011年5月30日) | 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2011年5月31日) | 网下询价、 确定最终票面利率 |
T日(2011年6月1日) |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网下双向回拨(如有) |
T+1日(2011年6月2日) | 网上认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网下认购日(协议认购) |
T+2日(2011年6月3日) | 网下认购日(协议认购)、 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2: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指定专用收款账户 |
T+3日(2011年6月7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T+5日前(2011年6月9日前) |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40%,6.0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固定不变;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1年5月31日(T-1日)下午15:00之前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1年5月31日(T-1日)下午15:00之前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6220148;电话:010-6622068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1年6月1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10%,即1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双向回拨机制。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1年6月1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75”,简称为“11云维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1年6月1日(T日)之前办妥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每个资金账户必须按认购金额在认购前存入足额认购资金。资金不足的认购亦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清算与交割
网上发行的清算和交割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如登记公司的结算参与人2011年6月2日(T+1日)未能完成认购资金结算义务,登记公司将根据资金缺口,对该结算参与人名下所有认购按时间顺序从后向前确定无效认购。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90%,即9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双向回拨机制。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1年6月1日(T日)、2011年6月2日(T+1日)、2011年6月3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1年5月31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协议》进行申购。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1年6月3日(T+2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各机构投资者应于2011年6月8日(T+4日)17:00前将《网下认购协议》正本邮寄或送达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议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七层708A
邮编:100031
认购协议传真:010-66220148
联系人:沈春晖、郑蓓雷、陈波
联系电话:010-66220682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1年6月3日(T+2日)12: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502010309223005195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731002023
联系人:沈春晖、郑蓓雷、陈波
联系电话:010-66220682
传真:010-66220148
(八)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1年6月7日(T+3日)的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1年6月3日(T+2日)12: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的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1年5月31日(T-1日)上午9:30-11:30就本次发行在中证网( http://www.cs.com.cn )举行网上路演。
六、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拥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花山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张跃龙
联系人:李斌、赵有华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花山工业区
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4195
传真:0874-3068590、3064195
邮政编码:655338
(二)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沈春晖、郑蓓雷、陈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七层708A
联系电话:010-66220682
传真:010-66220148
邮政编码:100031
发行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30日
附件: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5月31日(T-1日)13:00至15:00时之间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传真:010-66220148,咨询电话:010-66220682 |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0亿元(含10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6.1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5.60% | 1,000 |
5.70% | 2,000 |
5.80% | 3,000 |
5.90% | 4,000 |
6.00% | 5,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00%,但高于或等于5.9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90%,但高于或等于5.8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66220148;咨询电话:010-66220682。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0一一年五月
发行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