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名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1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8日9时在公司专家楼四层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的股份为319,962,6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8%。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耿养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代表、会计师和律师列席会议。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890,349,870.4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89,034,987.04元,加上2009年未分配利润209,139,398.9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0,454,282.32元。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45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2.0264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共计863,800,000.00元,期末留存可供分配的利润146,654,282.32元结转下一年度。2010年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和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六、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关于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关于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经表决,37,133,60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九、关于公司与首钢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首钢总公司回避表决。经表决,311,518,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经表决,311,520,4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经表决,311,219,8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二、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使用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四、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俞凌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感谢俞凌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同意选举张忠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到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十五、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张强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感谢张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同意选举王建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到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十六、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表决,319,962,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按《昊华能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执行标准。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名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1101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5月28日14时在公司专家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鲍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一致同意选举王建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王建昌先生简历
王建昌先生 简历
王建昌,男,汉族,中国国籍,1957年7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0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矿务局王平村煤矿技术员、副段长,总工办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木城涧煤矿副矿长,北京矿务局多经处副处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