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1-011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A股每股现金红利(税前)0.108元
A股每股现金红利(税后)0.0972元
B股每股现金红利(税前)0.016612美元
B股每股现金红利(税后)0.014951美元
● 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7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6月7日)
● 除息日
2011年6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7日
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30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发放范围: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010年末的总股本889,467,7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8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分配96,062,513.98元(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公告已在2011年5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A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7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
B股最后交易日:2011年6月7日
2、除息日:2011年6月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7日
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3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6月7日(A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B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下列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徐州轮胎集团公司。
2、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3、持有A股的个人股东,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现金红利按其股息红利所得的50%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972元。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4、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0972元。公司按税后金额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5、对于其他属《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本公司A股的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6、持有B股的股东,按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1:6.501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16612美元(含税)。其中非居民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向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发放2010年度现金红利时,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014951美元;其他个人股东,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现金红利按其股息红利所得的50%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014951美元。持有B股的股东,公司均按税后金额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7、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63号
邮政编码:200002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21-33024666-6378/6379(分机)
传真:63390367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