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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金融支持这条腿太短
    2011-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大贤

      ⊙王大贤

      

      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论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金融业的支持密不可分,促进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金融创新驱动,而从现实看,不能不承认,我国现有的金融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这个要求。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长期的、巨大的、不间断的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兴旺,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尤其是在初期发展中,其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非常显著。我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投入,仍有较大差距。2010年,我国在新兴产业的研发投入只相当于GDP的1.71%,而发达国家通常在2.6%至3%之间。

      再看现有的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模式,客观上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局面,缺乏合作,金融服务的细分性、专业化、完整性不足,不能形成系统的“上下游通吃”的服务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尤其是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无法通过市场化机制筛选、培育新型企业,风险投资机制哺育新兴产业功能发挥欠缺、投资不足,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也都还不清晰。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大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真正复兴与崛起、成为世界强国的关键之举,在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要大力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现在看来,这个任务很繁重。首先,要改进财政预算资金的投入方式和渠道,探索改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本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资金、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在支出重点上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项目倾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建设,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产业发展投入机制。笔者为此建议,由中央财政出资或外汇储备出资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筛选优秀的专业化投资机构,采用标准的市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按照国际惯例管理经营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以此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加快建设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保障机制。

      其次,要重视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完善投融资政策,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引导作用,构建完整的创业投资链,进一步发展各类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在支持新兴产业的风险投资方面,笔者以为需要下大力气推动三个转变:转变一哄而起的非理性行为;转变重短期轻长期的行为,培育长远的投资战略;转变重“晚期”轻“早期”的急功近利行为,避免出现风险投资的PE化以及私募基金大量通过上市前抢时间、托关系集中投资、禁售期一结束便大量抛售的投机现象。

      构建完整的创业投资体系,不能不高度重视天使投资的作用。天使投资具有“领头雁”效应,能有效吸引风险投资、公募基金和银行信贷,从而满足新兴产业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多种融资需求。为此,要通过进一步健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区域市场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天使投资机制。同时,还需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做强主板,壮大中小板,完善创业板,大力推动新三板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此外,还应着力发展信用担保、信托贷款等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无疑,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发展过程中,现有金融机构仍然是“主战场”,理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加强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力度,大型商业银行可设立专门部门,在管控风险的基础上,支持发展适合创新型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保险公司可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加快推出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航天技术、高端制造等方面的专项保险,为新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对此,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外汇管理部门可适度放宽对新兴产业的管制或管理,为新兴产业“松绑”,鼓励新兴产业走出国门发展,参与全球竞争。

      数据表明,我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科技成果靠科技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并转化,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实现成果转化的仅占10%左右。而应用与推广战略性新兴产业,理应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为此,笔者建议进一步深化创新型企业的试点,可考虑选择一批优势骨干企业技术中心作为重点产业振兴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领军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参与,对接国家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

      (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