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 ST新太 编号:临2011-018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2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广州高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供应链)业务发展需要,特向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现新太科技为高新供应链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于2011年6月20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新太科技为高新供应链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选举胡少苑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2011年5月19日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已提名胡少苑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详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06-02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 ST新太 编号:临2011-019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20日上午0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1年6月20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20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工业园建工路4号
三、会议内容:
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选举胡少苑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对象:
(1)凡是2011年6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登记事项:
(1)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以下有效凭证办理股权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交所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人上交所证券帐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6月17日08:3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文捷
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邮政编码:510665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06-02
附: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回避 |
| 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高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 | 选举胡少苑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对应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