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1-029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3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6月3日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延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6,680万股增加至10,020万股,现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8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20万元”;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6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0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设立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珠海市及附近地区的业务市场,公司拟在广东省珠海市设立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负责人为柴世忠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设立分公司的选址、工商注册登记等具体事宜。
三、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30号公告。
四、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向金融机构融资文件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等融资事宜,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议授权财务负责人杨远红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在授信额度内的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银行保函、银行开户、销户、贷款卡年检等,并确定借款额度、利率和期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1-030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6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1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公司2011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肆千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议授权财务负责人杨远红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函、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