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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或重蹈上世纪70年代“滞胀”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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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上证法治论坛”有奖征文暨《证券法苑》第五卷征稿启事
    2011-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法治建设成效同样显著,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公司法》(以下简称“两法”)于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然世易时移,资本市场持续发展需要更为成熟有效的法治保障,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发挥基础性作用的“两法”也当与时俱进、持续完善。为推动相关研究,2011年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以“《证券法》、《公司法》进一步修改与完善”为主题,联合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共同举办第二届“上证法治论坛”。论坛现面向海内外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诚征佳作,届时将组织优秀论文评奖,分别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并在《证券法苑》第五卷(预计2011年11月出版)刊出。向第二届“上证法治论坛”投稿亦视为向《证券法苑》第五卷投稿。投稿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征稿范围

      来稿应围绕“两法”特别是《证券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进行研究,建议的选题如下:

      (一)“两法”及其配套法规、业务规则实施效果评估

      1.我国资本市场法律移植(如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实效研究;2. 证券市场业务规则法律效力实证研究;3. 《证券法》(修订)实施以来证券市场重大案例法治意义评析;4.《证券法》中立法授权机制及其实效研究。

      (二)境外《证券法》、《公司法》最新发展趋势及其借鉴

      1. 境外资本市场法制变革与我国《证券法》的完善;2. 境外证券立法动态与发展趋势研究;3.境外公司立法动态与发展趋势研究。

      (三)《证券法》修改的重大基础性理论问题及其建议

      1.无纸化背景下的证券权利与《证券法》修改;2.金融业综合经营与《证券法》的调整范围;3.资本市场创新中的合格投资者制度与《证券法》完善;4.金融消费者保护与《证券法》完善。

      (四)证券发行上市制度修改完善建议

      1.证券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与《证券法》修改;2.证券私募发行与《证券法》完善;3.证券上市及退市制度完善研究;4.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转板机制与《证券法》修改。

      (五)证券交易与市场监管制度修改完善建议

      1.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制度完善研究;2. 内幕交易制度的调整与《证券法》完善;3.短线操纵的规制与《证券法》修改;4.我国证券执法体制的创新与完善;5.证券交易所公司化改制的法治路径与《证券法》完善。

      (六)《证券法》修改与资本市场发展和创新

      1. 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与《证券法》修改;2. 资本市场产品创新与《证券法》修改;3. 境外企业境内发行上市与《证券法》完善。

      二、截稿时间

      2011年9月底。

      三、投稿要求

      1.论文应当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尤其欢迎贴近市场脉搏、具有学术深度和实践应用价值的文章。稿件篇幅以一万字左右为宜,特别优秀稿件不受此限。

      2.投稿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zqfy@sse.com.cn。所有投稿应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要求(见《证券法苑》图书、上交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研究出版”栏目)。

      3.《证券法苑》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证券法苑》所刊文章,均不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观点,文责由作者自负。除作者特别说明外,其文章均为其个人观点,与其所在单位、职务无关。

      4. 向《证券法苑》投稿即视为授权本刊将稿件纳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北大法宝”(北大法律信息网)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以及本刊确定的其他学术资源数据库,本刊支付给作者的稿酬已包含上述数据库著作权使用费。如有异议,请在来稿时注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5.联系人:卢文道 电话: 021-68801911 18918500650;

      王升义 电话:021-68812549 18918500391;

      武俊桥 电话:021-68805400 13681641450。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