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证券代码:601377 编号:临2011-0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1年4 月24 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200,000,000股为基数,以年末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30,000,000元。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
(2)对于居民企业股东,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17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11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91-38281516、0591-38507869
联系传真:0591-38281508、0591-3828199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十七楼(35000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