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1-01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1年6月7日,公司注意到中新网等媒体刊登的“华南矿业巨头广晟借“五大优势”延拓稀土产业链”的文章中有关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列理先生在访谈中提出公司“将借助其“五大核心优势”,向江西、四川等有色金属大省发展迈进,欲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大稀土等有色金属深加工,实现稀土产业链深度延拓”的相关评论报道。
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原则,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予以澄清说明。
二、公司目前稀土产业的开发状况说明
2010年以来,国内稀土行业发展和整合步伐大幅加快,一些具备出口配额优势、资金优势、政府支持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大力度涉足稀土行业,并在江西、广东、广西、四川等部分稀土产业集中地区展开了一系列收购、重组工作。这些强势企业的进入,在加快行业重组步伐,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对我国稀土产业走势及发展格局产生了直接影响。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公司在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已上网披露)提出:要下功夫深入研究公司如何更好地适应这种格局,充分利用自身的先发优势在此格局下进一步发展壮大,加强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将是公司面临的新的机遇和挑战。
2010年8月,公司加大了在江西赣州的稀土产业开发力度,投资设立了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65%股份),主要从事稀土开采、分离、灯用三基色荧光粉、节能灯、LED灯、稀土金属及功能材料生产与销售。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发展态势良好。
三、澄清声明
关于前述媒体文中出现的公司欲在四川发展稀土产业的有关报道,经核实,公司目前尚未在四川就稀土采矿、深加工等项目上进行实质性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公司稀土产业的发展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对稀土产业发展的规划要求,逐步实现稀土产业的拓展,通过研发、深加工实现稀土产业链延伸。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