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购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部分主业相关资产的实施公告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临2011-025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部分主业相关资产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3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收购部分主业相关资产等相关事宜的议案。自收购日即2011年4月1日起,相关的所有资产和负债由本公司享受和承担,本公司实益拥有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根据本公司与武钢集团签署的《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部分主业相关资产收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从配股募集资金全部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专项审计基准日为基准日对部分主业相关资产专项审计;以该专项审计和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专项审阅,确定收购价格后1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和武钢集团完成收购资金的补差或退款工作。
2011年5月25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次收购的《专项审阅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326号)。审核结果为:专项审计确定的净资产值为5,376,452,534.26元,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增减值净额689,760,174.93元,资产评估增减值变化所引起本期折旧和其他变化137,566,829.11元。
据此根据收购协议计算确定的本次收购武钢集团部分主业相关资产的最终收购价格为人民币5,928,645,880.08元,相关补差工作已完成。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9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临2011-026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对
金属资源公司投资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金属资源公司投资的议案 》,决定将配股融资收购的粉末冶金公司和冶金渣分公司的资产,以财务专项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为准,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资源公司”)进行投资,相关公告已经刊载于2011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武汉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464号),专项审计确定的2011年3月31日粉末冶金公司资产总额为173,316,506.59元,负债总额为59,220,020.98元,净资产为114,096,485.61元。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拟出售冶金渣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462号),专项审计确定的2011年3月31日冶金渣资产总额为668,743,928.66元,负债总额为127,909,329.44元,净资产为540,834,599.22元。
据此计算的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金属资源公司增加的投资金额为654,931,084.83元。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9日